根据学校和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,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,现对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拟录取名单(调剂)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9日。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,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,将结合考生意愿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。
电话:025-83598576
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
2023年4月24日
附件: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-调剂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