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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关于受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

【浏览次数: | 发布日期:2018-03-01 】

各位研究生:

为加快推进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,加强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,借助高水平的师资指导我中心研究生,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,我中心积极鼓励研究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。

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大力推进留学资助工作,总的选派简章详见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042。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,与研究生相关的各类项目选拔及申请受理时间大部分定于2018320日开放系统申报平台。请各位研究生,提前做好对外联系等相关准备工作,确保能赶上项目受理时间。

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18年与研究生相关、我中心受理的项目

1.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: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1141

2.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: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1111

二、特别说明

1. 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因需要校内评审和公示,请拟申报该项目的研究生务必于2018年3月6日前将申报意向,填至附件1,以“XX学院XXX拟申请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”为标题,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njnu_pyb@,并于2018323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,逾期将不予受理

2. 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中的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》和《国内导师推荐信》是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,请认真填写,中心统一上传。

3. 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中的《国内导师推荐信》是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,请认真填写,中心统一上传。

4. 申报材料中的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》,500字的单位推荐意见,请同学们自行请院领导填写,并签章。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无需填写。

5. 请大家认真填报系统、上传部分材料,并打印申请表。务必注意打印出来的申请表下方的编码与系统中保持一致。

6. 由于所有项目均需要统一扫描上传部分材料、办理推荐公函,并邮寄到国家留学基金委,因此,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325日前提交,逾期将不予受理

7. “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”和“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”等其他项目,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受理,欢迎各位研究生踊跃申报。

8.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(2010年最新),详见附件2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戎老师 联系电话:025-83598761

地 点: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18号楼409室

南京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

2018年3月1日